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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整治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入
来源: | 作者:威斯尼斯人60555 | 发布时间: 2018-01-05 | 56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23日,在第27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举行《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4》媒体座谈会。蓝皮书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对2016年中国土地整治发展实践进行了总结评述,以及对当前土地整治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了分析研判,对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进行了预测展望。 

  现行土地整治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类型,主要集中于耕地、工矿用地、荒草地等类型。2016年,土地整治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坚持需求导向、合作共赢、谋划长远、统筹布局的原则,在土地整治法治建设、土地整治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国际合作机制,引进和传播海外土地整治先进理念与技术方法,对推进我国土地整治提档升级发挥了借鉴和引导作用。 

  蓝皮书指出,为配合国家层面土地整治专项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共同主办的中德土地整治法治建设交流研讨会于2016年4月在北京召开。德国上弗兰肯农村发展局专家及安徽、河南等10个省份的土地整治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德方专家和湖北省、云南省代表分别介绍了中德土地整治典型案例,中德专家围绕土地整治法治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会议取得的成果,为我国在《土地整治条例》的研究起草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吸收借鉴德国土地整理法的相关内容提供了重要参考。 

  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组织实施的亚洲开发银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研究”项目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该项目选取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广州市花都区和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分别作为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案例进行研究,归纳不同类型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历史背景、经验教训,以及可借鉴的用地模式和制度安排;并结合日本横滨市和富山市、德国法兰克福市、美国罗德岛普罗维登斯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功模式,提出了适合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政策建议。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执行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的“低碳生态型土地整治技术研究”项目,邀请德国、芬兰专家于2016年8月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调研。项目组访问了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中国黄金集团乌山铜钼矿,实地考察了海拉尔市新巴尔虎左旗草原整治示范项目区、呼伦贝尔市根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外方专家围绕生产技术创新、生产废料循环利用、排土场复垦及绿化措施、植物修复技术、水保工程措施、土壤改良技术、生态建设理念等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该项目在借鉴国外低碳生态型土地整治的相关技术和经验,特别是在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工程技术措施、效益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具体技术与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土地整治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实施生态化土地整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